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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案不是小爭議

自由時報/ 2013.08.21 00:00
記者鄒景雯/特稿

最近,有人探討大埔案,並將之與洪仲丘案做比較,認為後者確屬大是大非,前者則是為釘子戶伸張的虛假正義,小爭議不宜浮濫訴諸公民不服從。這個問題,值得在這個時間點,從幾個面向來探討,讓真理有機會愈辯愈明,也讓選擇性的正義不致成為當今台灣輿論市場另一個製造不公的來源。

首先,公民不服從的概念雖由梭羅而出,但梭羅本人根本未使用過這個名詞。公民不服從,經由之後他人的演繹、實踐,不斷充實其內涵,今天為大家所共知者,即是面對不合理的法律以不當的方式處理時,公民即有權加以違抗。證諸過去西方的經驗,多數是就個案與單一政策的不當採取不合作,有論者指梭羅的門檻極高,暗示大埔案的不適用,令人失笑。

第二,公民不服從很重要的區別是,雖然對不合理的法律進行抗命,但是願意接受體制內的懲處,這由這次農陣公開就員警受傷道歉並願負責,說明這是一個專業且紀律的社運團體,更闡明不服從並非推翻政府,社會的保守派實不宜貿然將之與革命畫上等號,不論是出於不解或故意。

第三,不論是下士之死,農婦之死,都該放在同個天平上審視。三年前的遠因與今日四戶釘子戶的近因,這牽涉到苗栗縣令長期以「合法」為名、恣意暴行的問題,如果,台灣自詡為一個相對文明的國家對此以「小爭議」視之,則我們如何侈言要關懷中國農村的底層黑暗,甚至習近平所要推動的城鎮化問題?

第四,對於台灣的民主發展到今日,確實遇到了困頓,這包括黨產所帶來的不公平競爭,以及藍綠共業所產出的惡劣選制,已令政黨政治走進了死胡同,這時,更不該將崛起的公民力量視為洪水猛獸,它更接近是帶來改變的新興動力,輿論應該珍視,無權對任一公民力量價值判斷,或出現另一形式的媒體獨裁,由「我」來判定是非。

更真切地說,現在真的只是開始,之後的核四、服貿等更重大的議題,台灣都需要公民力量形成安全防線,除非,你站在另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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