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錯太陽眼鏡恐傷眼,消基會調查市售太陽眼鏡的品質發現近3成「穿透率」不合格與6成標示不符,消基會提醒民眾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地攤貨、水貨或仿冒品,並且依照用途選購及使用,才能保護眼睛(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719 )。標檢局副局長莊素琴表示,太陽眼鏡依檢測結果及穿透率,將濾鏡分類成零到四號,四號鏡片過暗並不適合駕駛配戴,恐怕影響行車安全,提醒民眾不要配戴四號鏡片開車。(記者林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