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經102年06月19日股東會及102年08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57,286,821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0000000436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二、本公司訂定102年09月14日為普通股配息基準日,並依法自102年09月10日至102年09月14日停止股票轉讓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2年09月09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俾能享受配息權利。三、現金股利將於102年10月02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四、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102年08月20日至102年09月14日。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