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署表示,基於簡政便民,凡符合補助資格的台中市民不用提出申請,每月由台中市政府將符合補助資格的市民名單提供給健保署,即會主動就受補助者應繳健保費直接扣除補助金額,補助額度最高以749元為上限,未達749元者則不需繳納。
健保署呼籲,符合補助資格對象,名單由台中市政府提供,如台中市民對補助資格有疑義者,可洽詢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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