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申請許可證 要求回收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廖倪凰昨天指揮警、調搜索位在台北市內湖區的富邦momo電視購物台,查出momo台向台中市船井醫美公司取得「burner倍熱超孅飲」貨源,這項產品未向行政院衛福部申請合法健康食品許可證,無法確保具有減重功效或對人體安全無害。
檢調查出,從今年五月間起,富邦momo電視購物台即對全國觀眾廣告、販賣,宣稱含有綠瑪黛、CoQ10促進膠原蛋白增生等特殊營養素,具減重保健功效的「burner倍熱超孅飲」。檢調側錄到momo台的廣告畫面,顯示有「六週內挑戰(減重)七.三公斤」、「亞洲巨星陳喬恩唯一代言,小小瑜狂瘦十公斤,韓國旅遊餐餐吃烤肉」等字幕。
檢察官認為momo台與船井醫美涉嫌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昨天傳喚相關人員到場說明,訊後認為無逃亡之虞,都已請回。記者致電momo電視購物台行銷公關部資深經理朱淑芬以了解細節,但對方未接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