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上早有機構承認變性人與中性人存在,歐盟也在2010年公布變性人和中性人的研究報告,但歐洲各國在教會等勢力牽制下,儘管對性別開放持肯定態度,但法律上的保障依舊遲緩。全球最早法定承認中性人的是澳洲,2011年起即可讓人民在護照上選擇「X」的中性別。紐西蘭2012年也開放,尼泊爾則在今年起開始發放登記承認「第三性」的身分證。這些作法被認為可減少一般人對變性人與中性人的歧視。
德國迄今尚未真正開放法定同性婚姻,但整個立法趨向幾乎已完全保障同性伴侶等同異性婚伴侶的權益。聯邦憲法法院甫於6月判決,同性婚姻者可獲得與異性婚在稅務上的同等優惠,讓德國的同性伴侶除了在遺產繼承、收養子女之外,更可享有稅務上的保障。這種取向一直受到保守執政聯盟基民與基社黨反對,力挺的反對黨聯盟社民黨與綠黨必須力爭上訴至聯邦法院,才能獲得最後勝利。
2001年以來,德國已有3萬4000對同性伴侶註冊,是每年登記結婚人數的10分之1。在德國保守勢力抵制下,讓同性戀者完成法定婚約仍待努力,但至少在生活權益的保障方面,相關政黨已幫他們爭取到最高權益。德國人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比率高達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