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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看:土地誰所有?

立報/本報訊 2013.08.19 00:00
左看:私產即盜竊

大埔案持續延燒,8月15日行政院砸漆彈,16日到苗栗縣政府唱輓歌,18日再度會師凱達格蘭,直攻馬政權。「今日拆大埔,明日拆政府」的口號,既押韻又強悍,成為街頭最凶猛的聲音。

大埔案未了,又有號稱「南部大埔」的反台南鐵路東移的抗爭蜂起,濁水溪南岸原墾戶自救會也集結要求土地所有權……「居住正義」、「土地正義」的呼聲響徹雲霄。

土地所有權的抗爭於焉蔚為社運主流。其實若放大看,土地所有權在人類社會發展史上本就極具爭議。傳統地權概念無非來自三者,其一是「首先發現」;其二是「勞動成果」,因開墾血汗而取得;其三來自「普世價值」,譬如世界人權宣言第二條即規定,私有財產和自由、安全以及反抗壓迫同樣列為「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力」。

只不過,若依「首先發現」論,豈不是贊同美國擁有月球,俄羅斯擁有北極海?若依「勞動成果」論,人就不該擁有他勞力所及之外的土地,繼承與地產投資皆屬非法!至於「普世價值」論,等於承認國家存在之目的就是為了保障私產,豈不是鼓勵權勢者以既定權力來鞏固既有利益?三者皆成理,也皆有其荒謬性,怪不得工人革命家普魯東乾脆宣稱:「私產,即盜竊。」

劉鳴生/研究員

右看:安居樂業之根本

私有財產,就如同自由與安全一樣,不可侵犯、不可剝奪,這是人類的自然權利,也是普世之價值。因此,從士林王家、大埔到台南鐵路沿線住戶,無數熱血青年投入,並不只是要捍衛祖產、收復失地,更重要的是,這些行動本身就是為了保障人權、堅持普世價值的鬥爭!

這樣的道理,中國古聖賢早有明示。孟子〈滕文公〉云:「民之為道也,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苟無恒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於今,當局假借公權力侵奪人民私產,甚至光天化日強拆民宅,真乃印證了聖賢的警訊,已經是「放辟邪侈」,無所不為的境地!

私產之保障,不僅是立國之大本,也是社會安定之根源,古有明訓,今有實證。法國做為人權宣言之發源地,前總統沙柯吉在位時即力推法國成為「私產者之法國」(une France de propriétaires)的概念,甚至以此做為競選的口號。沙柯吉和孟子都認識到:私有財產乃百姓得以安居樂業之大根大本。台灣的左翼蛋頭老是質疑大埔抗爭是「將私有財產神聖化」、「以私害公」,卻無視於官商勾結的醜怪暗盤,真是自甘成為當權派的打手而不自知也!

于尚白/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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