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2/08/192.公司名稱:捷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102/08/16重大訊息1.主旨應為公告本公司102年現金股利發放日2.事實發生日應為102/08/163.其他應敘明事項係用以補充現金股利發放日,原除權息基準日之重訊已於6/28發佈之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更正之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