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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福科技: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8.19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102/08/14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眾褔科技(蘇州)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7275(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1276(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968(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624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眾褔科技(蘇州)有限公司營運周轉金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95264(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556735.計息方式:以年利率2.5%為基準,浮動調整分期款6.還款之:(1)條件:2014年8月15日 USD500,0002014年8月30日 USD500,000(2)日期:2014年8月15日 2014年8月30日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624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45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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