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9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3071號函暨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1.原已上興櫃股票︰普通股19,684,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196,840,000元整。2.本公司於102年8月15日受理98年度第1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購計普通股275,000股,並經洽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民國102年8月21日(星期三)起於興櫃買賣。3.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三、股務代理機構︰1.機構名稱︰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2.機構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3.機構電話︰(02)2586-5859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