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37歲的羅男在去年間,因看到女同事把手機放在公司,沒有隨身帶著,就無故觀看手機簡訊內容,得知女方與公司另一名男同事疑似婚外情,搞曖昧。
檢方指出,羅男在今年1月間在住處發送簡訊給女方,女方在公司收到簡訊,內容指她背著老公在外面與別的男人偷親,將要公布讓公司及她老公知道,還提到會讓女方做不下去等文字。
女方心生畏懼,後來離職並且提告,檢警查出是羅男所為。
檢方認定,羅男犯案明確,依恐嚇罪嫌,提起公訴。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37歲的羅男在去年間,因看到女同事把手機放在公司,沒有隨身帶著,就無故觀看手機簡訊內容,得知女方與公司另一名男同事疑似婚外情,搞曖昧。
檢方指出,羅男在今年1月間在住處發送簡訊給女方,女方在公司收到簡訊,內容指她背著老公在外面與別的男人偷親,將要公布讓公司及她老公知道,還提到會讓女方做不下去等文字。
女方心生畏懼,後來離職並且提告,檢警查出是羅男所為。
檢方認定,羅男犯案明確,依恐嚇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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