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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業者:印刷不必要前進台灣

中央商情網/ 2013.08.17 00:00
(中央社記者蕭保祥上海2013年8月17日電)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內容中,台灣將開放大陸印刷業者在台投資參股最多49%。大陸業者評估,目前大陸印刷技術有很大提升,沒有特殊因素的話,印刷業不必要前進利潤較低的台灣。

中國大陸不少出版公司旗下有印刷工廠,或合作的獨立印刷工廠。台灣有民眾擔心,兩岸服貿協議開放大陸印刷業能在台灣參股後,憂慮文化產業遭到衝擊。

上海三聯書店經營部門工作30多年的資深幹部錢沛霖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表示,他們書店只負責出版,印刷業則有另外獨立印刷廠印製。

錢沛霖說,大陸不少出版與印刷是「一條龍」方式經營,(兩岸服貿)協議如果只開放印刷,「出版也是要交給台灣出版業者,如果沒有特別因素,到台灣只投資印刷業對(大陸)業者有何好處?」

據他所知,大陸印刷技術比過去有很大提升,不少外國書籍還拿到上海印刷,因為人工便宜,「現階段印刷業不必要去台灣投資。」

錢沛霖表示,台灣印刷業品質不錯,但看在大陸業者眼裡,利潤較低,「看不出會有多少書商會想過去台灣投資印刷業。」

根據大陸相關法規,大陸出版品只能在大陸印刷,若要在海外印刷,就要在海外出版。

另一名不願具名的大陸業者認為,大陸的書籍出版需要經過審查,可以想見兩岸服貿協議開放後,台灣業者擔心遭受衝擊,憂心有些書籍會遭到印刷廠拒印的可能性,「如果在台灣真有陸資參股的印刷業拒印,選其他印刷廠就好了吧。」

此外,根據服貿協議,大陸允許台灣業者在大陸設立合資、合作企業,從事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業務,大陸方投資者應當控股或占主導地位。

大陸並且允許台灣業者在大陸設立合資、合作或獨資企業,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的印刷業務。

大陸還允許台灣業者在大陸設立合資、合作或獨資企業,從事圖書的校對、設計、排版等印刷前的工作。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郁琦7月3日在花蓮指出,陸資印刷業來台限制不得開設新公司,只能在一定比例下參股,所以陸方無法取得台灣公司的經營控制權,而台灣到大陸則可以獨資經營印刷業,市場非常大。10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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