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102年辦理以股東股票股利8,282,020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828,202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6673號函核准發行,並奉台北市政府102年8月13日府產業商字第10286885500號函核准在案。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證券交易法第34條規定於30日內交付,並於交付前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