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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音特: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8.16 00:00
壹、本公司102年0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股東股票股利61,626,140元﹝6,162,61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06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3977號函核准發行在案。另分配現金股利26,411,206元,每股配發1.49999997元。貳、茲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下:一、公司名稱:捷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2.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3.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4. 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5.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桃園市大林路22號 四、公告方式: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名(含獨立董事三名),任期為三年。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95年01月12日。;最後修訂日期:民國102年05月31日修訂。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6,162,614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61,626,14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發行條件如下:1、自101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61,626,140元,轉發行新股6,162,61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按除權停止過戶日原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349.99995172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後扔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者,一律依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元以下全捨),其畸零股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2、本次增資共計發行記名式普通股6,162,61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增資後本公司實收股本將由新台幣176,074,710元增加至新台幣237,700,850元。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37,700,850元,分為23,770,08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股票帳簿劃撥方式配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一、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參、1.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2年07月22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及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07月18日至102年07月22日為停止過戶期間,請於民國102年7月17日(含)以前辦現場理過戶。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7月17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4.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7月1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肆、1.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102年08月30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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