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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美濃國家公園 劃入土地登記補償

客家電視台/ 2013.08.15 00:00
【曾宏智 高雄杉林】

高雄市政府與營建署積極要將位在美濃的黃蝶翠谷,規畫成國家自然公園,但未來不論是劃設國家自然公園,或是林務局轄下的自然保護區,都會涉及私人土地與林班地承租人的補償問題,林務局屏東林管處15日在杉林區公所召開說明會,除了有人提出保留訴求外,也有承租人希望退回承租地,領取補償金,只是屏東林管處官員指出,無論是那一種選項,在國家經費有限下被劃入範圍的承租戶,依照登記順序可能要等10年以上,才能領得到補償金。

認真地聆聽說明,就是希望能得到最好的權益,因為承租人的林班地,如果被劃入林務局轄下的自然保護區,依照國有林地出租造林地,補償收回作業計畫,1公頃承租地,將可申請30萬元的補償金,這對年事已高的林農而言,相當有吸引力。

林班地承租戶 邱德松:「過去的50年,我都在開墾在工作,到現在老了不會做了,它的政策又一直改,不能開路、蓋工寮也不行,什麼都不行,我們沒有辦法生存,政府如果把它(承租地)收回,我們還有一些老人年金,可以養老。」

屏東林管處表示,被劃入自然保護區範圍內的承租戶,有申請補償的權利,但是目前高屏地區已申請的補償面積是1863公頃,但礙於經費與申請順序,現在申請的黃蝶翠谷承租戶至少要等上10年,才有可能領到補償金。

屏東林管處祕書 許碧如:「目前我們提出申請補償的筆數是503筆,申請的面積是1863公頃,所需要的經費將近5億5千萬左右,目前我們每一年的經費,是5000萬來講的話,所以可能需要在10年後,才能夠完成目前申請案的補償。」

林班地承租戶 陳頂山:「卡到國家經費,沒有那麼充裕的情況之下,需要再去慢慢排班,沒有一個專案,或是專款來做這個工作的話,那給我們的感覺是,純粹是犧牲我們這些承租戶,這些造林者的一些權益。」

目前黃蝶翠谷自然保護區,劃設的承租地範圍為310公頃補償金約為1億元,而營建署推動的國家自然公園,劃設範圍則是3800公頃,補償金約11億4千多萬元,因此林務局官員不諱言地表示,在黃蝶翠谷推動任何一項劃設,都將造成國家財政的負擔,也許讓黃蝶翠谷保持現狀,也可以是另一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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