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屆監察院含監察院長王建(火宣)、副院長陳進利共29名監委,其中19名監委發表聯合聲明說明張通榮彈劾案審查情況,並譴責王建(火宣)羞辱監察院。
監委聲明指出,張通榮被彈劾案,兩度審查都未成立,主要是多數參與審查委員認為,事情肇因於刁民違法鬧事與民意代表關說,市長應召前去,處理時左支右絀,忽卑忽亢,固屬事實,但張通榮表現是當前劣質民主與地方自治生態的遺憾。
聲明指出,參與審查的委員須一本良知、無愧職守。至於刑事罪罰與行政違失未必連動,監察法施行細則規範明確。司法、監察權分立,「院外人士或可不明,院內成員皆知之甚詳」。
監委聲明指出,彈劾權為監察權核心,現行法制對行使彈劾權,設計至為嚴密;彈劾案最後成立與否非憑獨斷,而是監委多數意志的表現。
聲明指出,彈劾案不論成立與否,相關委員向來相安無事,處之泰然。以彈劾張通榮案為例,簽署聯合聲明的委員,有人贊成者,但也有反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