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2/08/152.公司名稱:綠河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原公告101年度盈餘分派為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48元,共計新台幣28,849,313元,擬更正為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48082188元,共計新台幣28,849,313元。6.因應措施:特此公告更正。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