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業經102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 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2元。二.本公司於102年6月25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息基準日,經 本公司102年6月27日董事會決議,茲訂102年8月5日為除息基準日,並 預定於102年8月20日起開始發放。三.採匯款方式領取現金股利者,本公司將逕行將現金股利匯入 貴股東指 定之金融機構帳號內;其餘股東,將以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 予貴股東。四.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102年8月1日至102年8月5日止,停止 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 國102年07月31日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 者以民國102年07月3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 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