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文化局長劉維公則稱,市府立場確實希望透過都市設計審議或文化資產審議兩道程序,保留住信義區的藝文展演地標,但對於今天的文化資產審議會議能否通過,尊重委員們的審議,沒有預設立場。
中信金高層則指出,一旦文資指定通過,勢必引起獨立董事反彈,「好像支持藝文到最後被充公了!」恐怕也將影響日後股東支持藝文的意願。他同時表示,文化資產保存法是極為先進與文明的法律,台北市政府應不至於誤用此法,變成政府掠奪私人財產時的惡法,不僅不能達到公益效果,還有違憲之嫌。
雖然中信金要賣信義區總部,但新舞台的營運是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獨家贊助,在新舞台的網站上也發起「搶救新舞台」連署,新舞台的去留,其實是商業考量與公益的拉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