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報導,深圳警方在今年5月下旬發現,由綽號「海哥」、「阿周」、「強仔」等組成的集團從事販賣海洛因犯罪活動,掌握他們計劃從越南走私、運輸一批毒品到深港兩地分銷的線索後,警方兵分9路,從6月29日下午開始,連續兩晝夜跟蹤、監控和伏擊。
深圳警方6月30日上午在福田區皇崗口岸抓獲攜帶毒品到深圳的兩名犯罪嫌疑人,當場繳獲海洛因約1.75千克。隨後又在不同地點共抓獲5名犯罪嫌疑人,繳獲各類毒品及人民幣12.4萬元等。
經審訊,深圳警方獲悉集團於6月30日凌晨在東莞市先行分銷20套海洛因(重約14千克)給一廣州買方。根據線索,深圳警方7月2日在廣州海珠區再抓獲一名犯罪嫌疑人,繳獲所攜毒品。
據香港警方稱,涉案的7名港人中部分人有前科,但當中均無涉毒案件,深圳警方在破案前與港方曾交流情報,事後也通報案情進展,並確認7名港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