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澳門新土地法 嚴打囤地

中央社/ 2013.08.14 00:00
(中央社台北14日電)澳門立法會近日通過了修訂版的「土地法」。新法規定,發了工程證照後15日內必須開工,囤地將受罰。

南方都市報報導,新法嚴格管理批地、用地。開發方在獲批後,提交建築計劃、施工申請、開工等每個階段,均加以限時,逾期1日罰款地價的千分之一,並在土地登記冊中紀錄。

按澳門新「土地法」,澳門政府批地後90天內,開發方需提交建築計劃。政府核准建築計劃後180日內,開發方提交其他專業計劃。核准專業計劃後60天內,提交工程准照申請。

發了工程證照後15日內必須開工,完工日期嚴格按工程證照限制。逾期未處理完畢,將按批地合約罰款。合約未註明的,每逾期1天,罰款地價的千分之一,最高罰150天。

該法強調,土地使用偏離目的,或者未實現目的,都可能被收回。

有業內人士稱,這意味著開發商未及時申請開工許可,或者定期未打好地基等,都將面臨處罰。

澳門現行「土地法」漏洞較多,如賤價批地、黑箱作業等指控屢見不鮮。新法引入全程公示制度,增加透明度。對商業用地等加以限制為公開競投。對於免去公開競投的用地,如政府用地等,也加以規範。

新法還規定,因公益等原因,政府可以無償批地。但這塊土地不能變為有償、不能改變用途、權利不能移轉。

該法待澳門特首簽署後,將於明年3月1日實施。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