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千萬交保籌嘸錢 黃季敏還押北所
壹電視/
13 年前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因為涉貪,去年遭到起訴收押,經過8個月的開庭審理,台北地院13號下午法官當庭裁定,黃季敏得以3千萬元交保,但其實家屬只需要提交500萬元的現金,其他2500萬元,法官要求黃季敏的妻子必須擔當保人簽名同意,防止黃季敏逃亡,除了保釋金,法官也同時限制黃季敏出境、出海以及住居,每天晚間7點到9點,必須到轄區派出所報到,但由於太臨時,家屬籌不到錢,黃季敏還押看守所,預計最快明天中午前,能交保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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