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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中藥材稽查 為民眾把關

優活健康資訊網/uho新聞部 2013.08.14 00:00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顏佩瑩/綜合報導)媒體報導,坊間有部分業者以低價格的人參混充西洋參販賣給消費者。由於人參及西洋參等參類藥材不易鑑別,為強化中藥販賣業者對所提供產品的服務與正確資訊揭露,我們已公告324種品項中藥材,其標籤或包裝應標示品名、重量、製造日期、有效期間、廠商名稱及地址等事項。人參和西洋參亦包括在內。市售的中藥材如有品名標示不符規定情形,可依違反藥事法第75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回收。

中藥品種繁多、外觀近似、基原複雜,為避免混、誤用,落實中藥材的品質管理,中醫藥司從96年起舉辦中藥材辨識研習課程,培訓超越2,000人次來自製造廠、販賣商與學術及政府單位等中藥材辨識人員。隨著兩岸醫藥衛生協議簽署,將中藥材的品質安全把關,更進一步拉到邊境管理,自101年8月起,要求自國外輸入的中藥材,應檢附當地國官方檢驗證明文件,至本(102)年7月31日止,共受理2,280件中藥材報驗通關,其中有2批藥材因重金屬超標,業已退運,使不良品不流入市面,未來中醫藥司仍持續從原料進口、邊境查驗、及市場監測等通路流程與訓練中藥材辨識人員,繼續為中藥材品質加強管理,保障民眾用藥安全。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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