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屬第二階段移交 通緝否檢決定
軍方目前偵查中、審判中及執行中的案件,將分兩階段移交給法務部、司法院,沈世偉說,林毅夫案不屬於第一階段移送案件,將於軍審法公布五個月後以通緝犯案件移送,「屆時再由檢察署決定是否發布通緝」。
總統府原擬循例在今天公布「軍事審判法修正案」,但昨日臨時以「特殊狀況、具敏感時效性」為由,增刊一期公報,讓本案提早一天公布,預定明日生效,屆時包括陸軍下士洪仲丘案等將移審地方法院。
沈世偉在國防部記者會中指出,馬總統已公布軍審法修正案,代表第一階段的移交作業,將在明天生效,軍方將會「連人帶卷」一併移交。
提早一天公布 軍方連人帶卷一併移交
軍方官員指出,目前服刑中的將軍級軍事犯,有的是因共諜案判刑,有的是因貪污案服刑,都屬於第二階段才要移交,因此明天的移交作業中,並不會有將軍級軍事犯的移交。
國防部則表示,目前在台南軍事監獄關了約三百人,首波有二百五十四位軍事受刑人將同步移監至法務部矯正署的十一個監獄,對於移監監管細節,軍方已和各地憲兵隊、法務部等單位密切協調,確保能順利完成。
沈世偉說,軍審法修法分兩階段實行,所有第一階段案件,無論是偵查中、審判中或執行中的,將全部移到司法機關接辦;偵查中的案件移到各地檢署接辦、審判中移到法院、執行中則移到法務部矯正署各相關監獄。
對於林毅夫、林賢順等叛逃軍官,未來在第二階段移交出去後,是否仍會維持現行追訴通緝的狀態?沈世偉表示,林毅夫案原是用陸海空軍刑法的投敵罪通緝,不屬於第一階段移送案件,要等到第二階段,也就是軍審法公布日施行後五個月,才會移送司法機關,屆時再由檢察署決定是否發布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