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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化工: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辦理股票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供上市掛牌前公開承銷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8.13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9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13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預計為8,000,000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預計為新台幣288,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訂為新台幣36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之股數8.公開銷售股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90%之股數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為配合公司股票上市新股公開承銷作業,本公司董事會於102年5月13日決議通過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提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之權利以供股票上市公開承銷之用案,業經提報本公司102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0%計80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7,200,000股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之權利,全數提出委由證券承銷商辦理股票上市前公開承銷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次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可能發生效益等相關事項)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訂定股款繳納期間及增資基準日、議定及簽署承銷契約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事宜、或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變更須修正上述發行條件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實際發行之客觀環境就相關條件做必要調整,並視詢價圈購彙整後情形,訂定現金增資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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