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今(13)日正式公告軍事審判法修正第1條、第34條及第237條條文,公告後3天起正式生效,預計15日正式生效上路,讓軍審案件移轉到普通法院。
立法院於6日臨時會三讀通過軍事審判法修正案,昨天下午完成程序後,將咨文送到總統府,雖適逢總統馬英九出訪友邦,但總統府收到立法院咨文後,立即在美國白天時間,以傳真方式傳至美國紐約,讓馬英九以傳真方式完成簽名,並在今天行政院上班時間,將公文交由行政院長江宜樺、國防部長嚴明副署,在今天正式公告。
府方表示,原本總統府公報是於每週三發行,但根據公報發行作業要點規定,遇有特殊狀況、具敏感時效性,可以增刊一期,因此,總統府今天立即按照程序增刊公報,並在上午完成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