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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至陞: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8.12 00:00
第二條 第22款1.事實發生日:102/08/12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新至銘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直接持有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因應新至銘營運週轉之資金需求,故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契約或票據之共用額度,並由本公司擔任連帶保證人(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313715(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00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契約或票據之共用額度(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SECURA GLOBAL LIMITE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間接持有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因應SECURA GLOBAL LIMITED 營運週轉之資金需求,故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契約或票據之共用額度,並由本公司擔任連帶保證人,以及購料擔保(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313715(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5195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5195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4209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不適用(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SAME START LIMI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間接持有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因應SAME START LIMITED 營運週轉之資金需求,故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契約或票據之共用額度,並由本公司擔任連帶保證人,以及購料擔保(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313715(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31592(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31592(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994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不適用(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越南新至陞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直接持有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因應越南新至陞有限公司營運週轉之資金需求,故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契約或票據之共用額度,並由本公司擔任連帶保證人,以及購料擔保(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313715(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98068(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98068(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11792(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不適用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4379051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411610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5.074.其他應敘明事項: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為102.06.30會計師核閱之財報淨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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