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8/122.公司名稱:中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配合營運需求6.因應措施:依規定進行公告並辦妥後續變更登記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變更後地址:高雄市楠梓加工出口區新建南路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