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12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2/11/20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300號4樓之2(本公司台灣聯絡處)4.召集事由:核准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辦法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10/2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11/2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