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取北門教訓//護理機構 新增4項防火設施

自由時報/
12 年前
護理機構照護人力需符合比例

〔自由時報記者邱宜君/台北報導〕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北門分院附設護理之家於去年十月遭院民縱火,造成十三人葬身火窟、六十人輕重傷,衛福部本月九日公布修正「護理機構設置標準」,即日起,任何時段照護人數都要與病人數目符合一定比例,全國機構也必須在半年內備齊新增的四項火災應變設施,全面提升照護機構的安全性。

產後護理之家 須設嬰兒照顧員

產後護理之家也被要求需新增嬰兒照顧人員,全國機構都要在一年內全面完成配置。未來除了護理人員,領有專業證照的保母、經過訓練的兒保科系畢業生,也可任嬰兒照護員,藉以補強醫護人力,確保嬰兒安全。

北門分院附設護理之家的火災,主因堆積物品的閒置產房有衛生紙、床單等易燃物品,當時貯藏室內卻沒有煙霧偵測器和灑水器,火勢一發不可收拾。當時護理之家又未依法聘足護理人員,搶救人力不足,導致嚴重傷亡。

長照協會︰有標準沒查沒人知

長期照護專業協會理事長吳肖琪認為,衛福部應依據實證明訂不同性質機構所需的日夜人力,目前訂定標準流於喊價,略嫌「便宜行事」。醫院大型化、快速擴床,小醫院和機構人力招募不易,是長照一大隱憂。衛生局連稽查人力也缺,即使有標準,若沒人去查,就算晚上只有外勞在,也沒人知道。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李芸婷則提醒,這次修訂並未改善走道和門框的寬度,緊急事故時病床可能出不了病房或在走廊「塞車」,重蹈北門覆轍。設置標準也未要求業者一開業就需備好災害應變計畫,萬一發生不幸,機構人員恐也不會使用。

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司長鄧素文表示,衛生局每年督導考核,除檢查設置標準,也會看災變計畫,機構評鑑對災變計畫和演練都有所要求,評鑑雖非強制參加,但由於已經與年度督考做結合,幾乎所有機構都須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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