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黃男去年2月擔任少女班上地理老師,兩人互有好感,私下加臉書成為男女朋友;同年6月12日颱風停班停課,黃從臉書丟訊息把少女約出來,兩人先去吃牛排,下午3時到運動公園涼亭椅子休息。
黃男將少女拉到他大腿跨坐,以面對面姿勢環抱,隨後親吻少女及伸手摸胸,甚至一路摸到少女下體體毛。少女祖母偷上少女臉書查看時發現,黃在臉書上挑逗孫女。
檢方偵辦時,黃母護子心切哭求對方,最後以30萬元與法律諮詢費1萬2千元與被害者家屬和解,未料黃男卻出言責怪母親與對方和解,並在法院審理時硬掰:「那不是陰毛」,少女祖母因而向法官說,黃男迄未承認自身過錯,「讓我覺得對別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因此對於法院如何判決不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