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現年30歲左右的蘇姓兄弟,10幾年前因就學緣故,曾到潭子祖厝與祖母同住。該房產原在兩兄弟父親名下,父親去年8月死亡,因繼承登記在蘇弟弟名下,兩兄弟與母親商量後決定出售。
兩兄弟想到,小時候與祖母住在祖厝時,祖母常趕他們出門,因此懷恨在心。兩兄弟去年9月寄存證信函給叔叔、姑姑,請他們把祖母接走奉養,不料祖母堅持要住祖厝,沒有搬家意思。
同年10月,兩兄弟強行把祖母的個人物品、屏風等搬到騎樓,將大門鐵捲門拉下上鎖,並張貼「未經所有權人許可請勿擅自闖入」「騎樓物品10月底前搬走,否則視為廢棄物」,祖母憤而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