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溫已經持續超過30天,青年報日前訪問上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得到的答覆是沒有相關法規解釋高溫假。
2005年上海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6家單位雖然聯合發出「關於做好當前高溫期間防暑降溫和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當氣溫高於35度時,可依實際狀況調整工作時間;氣溫達38度時,「除涉及國計民生、城市運作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重要行業外,工作環境不能滿足極端高溫條件作業的企事業單位可視實際情況採取暫停工作和休息等措施。」
不過,這只是地方性「通知」,並不是法規,無法讓企業強制性執行,更無法成為高溫假的依據。
目前所知大陸可以參考的法令是1960年制定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條例」,內容說,「高溫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應有合理的勞動休息制度。各地區可根據具體情況,在氣溫較高的條件下,適當調整作息時間,早晚工作,中午休息,並適當安排工間休息制度。」
可惜的是,這條法令並沒有解釋明確溫度多少,勞工可以放高溫假,也未提到高溫作業下的相關補貼。
雖然高溫假最近持續在大陸媒體版面討論,政府部門並未啟動法律面討論,引發不少網友熱議。
中央社記者在上海所見,上海雖然近日最高氣溫頻破40度,露天工作的環衛工(打掃街道的工人)還是照常上班,將身上包得緊緊的。
被問到高溫假的想法時,1名環衛工說,「有錢掙(賺)就好,哪能想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