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8/092.公司名稱:力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業經會計師核閱完畢且已於本日完成相關財務報告之公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