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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名企業: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更名全面換票計劃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8.09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8/092.公司名稱: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稱:衛展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依據本公司102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公司更名案,並業經經濟部102年6月25日經授商字第102011168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名稱由「衛展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簡稱由「衛展資訊」變更為「鴻名企業」,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021」。(二)本次應換發已於集中交易市場掛牌買賣之普通股股票計108,259,40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1,082,594,070元。每壹股舊股票換發新股票壹股,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三)本次更名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四)股票換發日程: (1)股票最後過戶日:102年9月11日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2年9月12日至102年9月19日 (3)更名換票基準日:102年9月16日 (4)新股票換發及上市買賣日期:102年9月20日 (5)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五)換發之程式及手續 (1)本公司已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本次更名換 發後上市掛牌買賣之新股票計108,269,407股,亦採用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 錄及交付。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 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股票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及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 證券交易稅單、股票領回清單等相關證明檔案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 印鑑卡、印鑑章及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東,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 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巿,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六)若因主管機關要求而需調整換股作業日程,或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 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授權董事長調整之。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前述作業計畫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備,計畫內容若有變動,屆時將依規定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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