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8/092.公司名稱:愛山林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金尚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02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更名,並經台北市政府 102年7月5日府產業商字第102856163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本公司原中文名稱 「金尚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愛山林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2).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股票相關日期,將另行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45條第1項規定, 連續公告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