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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遭網友性侵 親姊一手策畫

中央社/ 2013.08.08 00:00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陳亦偉台北8日電)一名15歲少女去年遭網路認識的男友性侵懷孕,檢警查出少女遭17歲胞姊下藥迷昏,供男方性侵。法院今天判男子8年6個月徒刑。

21歲的被告男子是板模工人,他去年7月到案時先向警方表示知道女友有輕度智障,但在得知罪刑較重後,又改口稱先前的供詞為口誤,辯稱不知女友輕度智障。

被害人的姊姊目前正由少年法庭審理。她辯稱因妹妹有問過「第一次要怎麼做才不會痛」,猜想妹妹想要有性經驗,所以才在水裡放安眠藥下藥,讓男方可直接和妹妹發生關係。

根據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被告男子2年前在網路上認識這對姊妹,並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妹妹交往。去年7月間,被害人胞姊提議讓他與妹妹發生關係,男子於是與姊姊謀議。

去年7月14日案發當晚,姊姊在外婆住處,趁妹妹上廁所之際,將外婆的安眠藥攙入水中,讓妹妹喝下,等妹妹藥效發作後再通知男子到場,趁妹妹無力抵抗之際性侵得逞。

後來因妹妹懷孕,兩姊妹的父親一怒之下報警處理。被害人後來在法院時曾一度改口,說是自願與男子發生關係,但法官綜合各項證據,認為是被害少女事後擔心姊姊吃上重罪官司才改口,不予採信。

法官認為,男子與被害人姊姊共謀犯案,導致被害人懷孕墮胎,危害少女身心及人格發展、破壞社會善良風氣,事後還把責任推給被害人胞姊,也未與被害者家人和解,因此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男子有期徒刑8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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