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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好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更名全面換票計劃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8.08 00:00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8/082.公司名稱:冠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冠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02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業經經濟部於102年6月26 日經授商字第10201116940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正式由「冠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為「冠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8354」。6.因應措施:公司更名換股作業計畫,說明如下: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一○二年變更公司名稱換發股票,依本公司章程及「財團法人中 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書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櫃股票,計普通股57,822,678股,每股 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578,226,780元。三、本次全面換發之有價證券採無實體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四、公司更名換發股票日程: (1) 股票最後過戶日 :民國102年9月09日。 (2) 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2年9月10日至102年9月14日。 (3) 全面換票基準日 :民國102年9月14日。 (4) 新股上櫃買賣日 :民國102年10月23日。 (5) 舊股票終止上櫃買賣日:民國102年10月23日。五、換發程式及手續: 請股東備妥下列各項資料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1)由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 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 換發作業。 (2)貴股東若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持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至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 (3)貴股東若持有現股且未辦妥過戶者,請於102年10月23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 鑑、集保存摺、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 碼清單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舊戶免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 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 (4)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 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04-8125。六、若因應主管機關要求而需調整換股作業日程或其它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 他相關法令辦理,並授權董事長調整之。七、本計劃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定後辦理之。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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