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2/08/08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5元,計新台幣113,739,114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49267913元,計新台幣113,739,114元。4.變更原因:因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致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變更為76,197,966股,故調整配息率為每股配發股東現金股利1.49267913元。5.其他應敘明事項:依102年07月31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辦理配息率調整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