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8/082.公司名稱:加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及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修正修正前:2,545,594(仟元)修正後:2,536,324(仟元)6.因應措施:修正後重新上傳並發佈重大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