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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 經部年底前提專法

中央社/ 2013.08.07 00:00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7日電)行政院今天拍板定案,第三方支付儲值最快8月底上路,短期將以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作為管理法源,長期由經濟部訂定專法,年底前將草案送至行政院。

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主持政務會談,聽取政務委員薛琦、張善政報告「第三方支付服務管理推動建議」,並做出裁示。

為讓第三方支付儲值相關服務盡快上路,經濟部商業司長游瑞德表示,行政院長裁示短期不修法,透過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作為管理法源,進一步解釋運用,待金管會整理相關法規規範後,即可上路。

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未來可與銀行合作提供儲值服務,但儲值金額需交付信託。

值得注意的是,第三方支付業者仍不得兼營電子票證業務,但可另成立專業電子票證發行機構,不過有資本額新台幣3億元的限制,且根據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規定,儲值上限短期暫訂為1萬元。

針對上述2項門檻,游瑞德說,政委張善政認為先不更動,待試辦一段時間後,視民眾及業者的需求再做調整。

由於目前網路家庭PChome旗下的子公司PChomePay支付連已有第3方支付信用卡代收服務,未來開放非金融業從事第三方支付儲值後,外界預期可望最先受惠。

長期而言,游瑞德指出,因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規定無法完全適用第三方支付,未來將由經濟部訂定專法,並與金管會、法務部、中央銀行等相關單位及業者討論,並於年底前將草案送至行政院。

商業司預計,9月會先完成法案大綱,再邀集業者討論。

至於專法規劃方向,商業司表示,將兼顧產業發展、金流管理,預計屆時將包括資本額、儲值上限、動用資金帳戶規定、資訊安全等規定;至於專法設定於電子商務大架構或僅針對第三方支付部分,仍待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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