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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維聯科:公告本公司102年減資基準日及預定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8.07 00:00
壹、本公司於民國102年0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334,948,37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3,494,837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07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8415號函核准在案。貳、茲依規定將減少實收資本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國維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項目:1.J101070 放射性廢料處理服務業2.IZ12010 人力派遣業3.IZ09010 管理驗證業4.IC01010 藥品檢驗業5.JE01010 租賃業6.I501010 產品設計業7.I103060 管理顧問業8.I102010 投資顧問業9.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10.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11.F401010 國際貿易業12.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13.F113100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14.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15.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16.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17.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18.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19.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20.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 務三、原登記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陸億元分為陸仟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前項資本額內保留參仟萬元,分為參佰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四、 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1段86號1樓五、公告方式:依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獨立董事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九人(含獨立董事二席),任期三年。七、公司章程訂定日期: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93年12月6日,最近一 次修訂日為第12次修訂為民國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八、本次減資金額、銷除股份及減資銷除條件: (1) 本次減資新台幣334,948,37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 33,494,837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00,000元整(2) 本次減資銷除股票及換發新股票,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770.087654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以現金支付予該股東(計算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以該收盤價洽特定人認購。九、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日程:(1)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02年10月1日至102年10月10 日(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2年10月2日(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 102年10月3日至102年10月10日(4)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2年10月7日(5)新股票換發及興櫃買賣日期: 102年10月11日(6)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7)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十、換領新股票手續:由於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係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股票換發作業。(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之申請書及通知書寄送給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票。(2)已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本公司寄送之換發通知書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換發後,採集保劃撥或無實體登錄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3)未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檔案、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後再予以換發,採集保劃撥或無實體登錄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4)已送存集保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5)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十一、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十二、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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