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8/072.公司名稱:中鴻鋼鐵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102年3月31日已將持股100%子公司鴻立鋼鐵公司受託代銷款由「其他應收款」分類為「應收帳款」,基於一致性原則,將附列期間受託代銷之其他應收款重分類至應收帳款。(2)修正財務報告附註九,揭露超過授信期間但未減損應收帳款帳齡內容。6.因應措施:依規定將102年第1季財務報告更(補)正申報。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