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我方提出的懲凶要求,外交部次長石定在記者會上表示,菲律賓的調查報告建議以殺人罪(Homicide)起訴該國8名涉案海巡署人員,另以妨礙司法公正罪起訴4名海巡署人員,中華民國政府對此正面回應表示肯定。
石定說:『(原音)今天菲方做出調查結果,正式(建議)以殺人罪起訴8名涉案海巡人員,所以過去所謂「非蓄意」現在變成真正的殺人罪嫌,所以在懲凶、究責部分,菲律賓已做出完整調查結果。懲凶、究責、道歉這部分,我們認為目前菲方展示出來的調查結果跟承諾的起訴,已經可以說完成我們的要求。』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指出,菲律賓已廢除死刑,因此根據菲律賓刑法第249條,殺人罪(Homicide)可判處12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他並進一步呼籲菲國司法機關,要能依據證據事實,對這些嫌犯從重處斷,以彰顯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