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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軍法公信遭疑 改革呼聲起

中央社/ 2013.08.07 00:00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雅加達特稿)印尼軍方人員涉嫌謀殺、綁架等犯罪時有所聞,但軍事法庭往往輕判,凸顯軍隊管理問題,人權組織呼籲,將罪刑嚴重的官士兵交一般司法系統審理。

今年3月底,11名蒙面的軍方特種部隊官兵持AK-47步槍闖入日惹斯勒曼(Sleman)的西邦崗監獄,以近乎處決的方式槍殺4名囚犯。

經調查,犯案官兵坦承替被殺的同袍報仇,願接受司法制裁。檢方起訴3帶頭者12年有期徒刑,其他共犯則求處8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這起案件凸顯印尼軍隊改革成效不彰,人權組織呼籲修改法律,使犯重罪的軍人移送一般司法系統審理。

印尼「失蹤人員及暴力受害者委員會」成員哈里斯(Haris Azhar)向「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表示,軍事法庭是一間暗室,公眾和受害者無法進入,民眾不能依賴軍事法庭,因為它不能依法處理人權案例。

澳州國立大學學者米次納(Marcus Mietzner)說,這起監獄襲擊事件凸顯印尼軍方長期存在免罪文化,因為軍事法庭對軍隊士兵幾乎沒有威懾力。

事實上,印尼前國防部長蘇達索諾(Juwono Sudarsono)2009年曾和國會協商,允許軍警聯合調查軍方涉及重大犯罪的官士兵,並使一般司法和軍法系統結合。因印尼警方反對,此案無疾而終。

布魯塞爾研究機構國際危機組織(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顧問瓊斯(Sidney Jones)指出,檢視迄今軍人涉及謀殺的案件中,實際上很少判刑超過4年刑期以上的案例。

特種部隊成員闖監行凶的案件再度喚起印尼社會要求改革軍法系統的聲浪,只是對於向來倚重軍方維持政局穩定的印尼政府而言,這一步可能還要等上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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