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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案將由桃院接手

自由時報/ 2013.08.0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余瑞仁、張軒哲/綜合報導〕司法院及法務部官員昨指出,軍事審判法修法通過後,因為洪仲丘案的犯罪地和羈押地都在桃園的陸軍營區,依照法院規定的管轄權分配,未來洪案將改由桃園地院審理。

桃園地院行政庭長吳為平表示,將透過法官會議討論,聽取法官們的意見再決定。

桃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戴文亮也說,通案問題將等候法務部決定,洪案偵查未結部分,則依法接手偵辦,也會相對應組成洪案公訴組進行訴訟。

桃檢指出,軍檢、軍法單位的被告及證人等具結筆錄是否有證據力需進一步釐清,若軍方筆錄無證據力,未來必得重新逐一傳喚具結。

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表示,洪案許多證據已被滅證,還是希望趕緊交由第三方審判,對家屬較有利,但軍方處理過程中,據了解還有相關事證流落在外,是家屬擔心的,盼全民來監督。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律師表示,軍審法翻修符合公民一九八五行動聯盟、洪仲丘家屬的主張,也呼應民眾期待,從八十六年的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四三六號解釋後就該改革,「拖了十幾年,我們等很久了」。

對於外界擔心軍法案件由一般法院審理,有軍機外洩疑慮,林峯正認為,一般法院也曾承審國務機要費、外交機密費等案件,未因此洩密,且有罰則等相關配套措施,軍法機關偵審人員不到兩百人,未來可以轉為從事軍中法律業務、訴訟輔導、法律教育等。

林峯正表示,美國等國仍有軍事法院,但德國、日本沒有軍事法院,台灣目前也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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