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學院 將速開設軍法課程
法務部政次陳明堂強調,法務部會盡全力配合軍審法的修正和實行,做到無縫接軌。
對於軍檢偵查中案件,陳明堂說,將以犯罪地所屬管轄地的地檢署接手,因此,不管是在押或非在押案件,卷證都送交犯罪地所屬管轄地的地檢署,在押被告也會移交轄區地檢署,如在押被告有續押必要,轄區地檢署將向所屬地院提出聲請。
對於軍法執行中案件,以受刑人的戶籍地為移接原則,原則上一次到位,國防部週五前須列冊送交法務部,再由法務部轉請相關地檢署核發指揮書交接人犯,新法施行當天,將請國防部依據檢方指揮書,從軍事監獄解送矯正署所屬監獄,如當天移監有困難,將先請國防部解送矯正署的南部監獄,由南部監獄暫時收容這些人犯,日後再移監。
至於緩刑或假釋交付保護管束案件,如須回役軍方服兵役者,將囑託軍方執行;上述移交原則為昨天國防部官員到法務部開會協調後的共識。
軍檢去年偵查案件共一千二百八十三件,截至今年七月為五百三十五件,軍檢偵查中案件共五百二十五件,其中偵字案三百四十五件、他字案一百八十件。
另外,軍事監獄人犯共三百零七人,軍事看守所羈押人數共五十一人,其中北部看守所二十一人、南部看守所三十人,此外,遭軍法假釋交付保護管束共七十八人,其中北部軍檢署三十五人、南部軍檢署四十三人,國防部週五將開會討論軍法移交案件相關問題。
法部官員認為,軍檢案件移交普通檢察署,雖可保障軍中人權,但可能影響軍中及軍法人員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