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現有軍院、軍檢人力如何安置?官員說,目前軍院及軍檢包括法官、軍事檢察官、書記官及相關支援人力,約有二百餘人,將在徵詢個人意願後,辦理後續轉換作業。
現有人力 將辦理轉換作業
對於軍事審判與普通法院審判之間的銜接,政務委員羅瑩雪昨指出,未來希望各法院設置軍事專業法庭,有基本的軍事訓練協助或請軍事專家陳述意見;目前關押在軍事看守所、軍監的三百多人,也會移到普通監獄。
軍方官員說,即使軍審案件全數移出,國防部及軍團以上層級部隊仍需有法律事務官,處理軍中法律事務及做為國防部與部隊之間、軍事體系與司法單位之間的對口人員;國防部會在未來五個月內,徵詢現有人員的轉任意願,或辦理退伍作業。
這位官員表示,軍檢單位平均每年偵辦約千餘個案件,目前在各級軍事法院審理中的案件,則有四百零九件,將會依立院決議,以兩階段方式,移交給司法單位處理。
他說,過去在解嚴、八十八年及九十年期間,都有將軍法案件移交司法單位的紀錄,資深的軍、司法人員對此都有經驗傳承,應可做到無縫接軌。
此外,軍事案件有相當程度涉及機密性質,由司法系統接辦後,是否能做到全然保密的目標?官員說,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檢察署及法院對於涉密案件,都訂有保密作業辦法,且已實施多年,相信司法機關及各級檢察署會遵守辦理。
此外,國防部總督察長室軍紀督察處長張玉龍少將昨表示,已蒐集美英日等國禁閉制度資料,配合修訂陸海空軍懲罰法,九日前完成綜整分析,並儘速召開公聽會,提出具體修正草案,呈報政院審議後,轉送立院進行軍懲法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