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8/062.公司名稱:樂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於102年7月30日決議發行私募現增普通股之定價及繳款期間等事項,繳款期間為:民國102年7月30日起至102年8月5日止,迄8月5日止,無應募人繳交股款。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