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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連氣爆走火 消基會:夜市安全要注意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3.08.06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3.08.06 林怡嫺 黃朝郁/台北報導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於今(6)日召開記者會,針對夜市的用電與公共安全問題提出疑慮。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呼籲各縣市政府,雖然夜市是具有地方特色的觀光景點,但在拼觀光發展夜市文化之餘,也應將夜市的公共安全問題納入發展的方向。

雷立芬指出,自2011年至今台灣各地的知名夜市,例如,永和樂華夜市、逢甲夜市、士林夜市、景美夜市等,接連發生電線走火、瓦斯氣爆等事故,造成攤商財產損失、上百戶民宅停電的災情,所幸至今未傳出人員傷亡,但政府應積極避免事故再次發生。

消基會日用品委員會委員莊啟忠表示,台灣的夜市依地點可分3類,分別為建築物內、臨時空地、一般巷弄,其中在空地或巷弄的夜市,因為不受建築與消防法規管轄,目前屬於安全的模糊地帶,他呼籲各縣市政府能加強攤販管理。

莊啟忠指出,擺放在地面上的電線,容易因民眾踩踏與重物壓迫,導致電線斷裂的問題。延長線過度老舊、沒有防壓裝置,則可能引發電線走火。此外,當成遮雨棚使用的帆布,則會在發生火災時造成濃煙不易散發,導致更嚴重的傷亡。

莊啟忠表示,消防人員不會主動檢查夜市內使用的瓦斯鋼瓶,導致許多非法的瓦斯鋼瓶流竄在夜市中,這些不合格的鋼瓶有較高的機率造成瓦斯外洩等問題。他指出,使用不合格的瓦斯鋼瓶可處2萬至10萬罰鍰。

此外,莊啟忠強調,台灣目前規定瓦斯鋼瓶的使用年限是30年,世界各國規定的使用年限則為20年,而中國規定的使用年限更是只有8年,由此可知老舊鋼瓶的危險之處。

雷立芬呼籲,攤商必須自備滅火器,夜市所屬的自治會也應定期舉行消防演練、定點設置緊急照明與廣播設備,以應付各種緊急情況。此外,政府必須強化消防水源、規劃避難空間並標示清楚,以及加強抽檢瓦斯鋼瓶與電氣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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